中院院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辞职问题;有法官“牛人”不断离职了
法院干部特別是法官辞职是持续很久的热点话题,这个月成为鄂尔多斯中院面对的现实问题。院党组批准你们的辞职请求,在你们即将离院之际,我们召开这个会议,肯定不能称之为欢送会,但完全可以称之为祝福会。
借此机会,我讲四个词:
1、第一个词是"感谢"。
你们在鄂尔多斯中院,长则服务了20多年,短则也服务了七八年,由一位刚出校门的学生成长为业务骨干,为鄂尔多斯中院事业做出了贡献,也可以说把人生最美好年华的一段献给了鄂尔多斯中院的司法审判事业!我代表院党组要对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第二个词是"尊重”。
你们基于职业保障等不同原因,提出了同样的辞职请求。你们都是鄂尔多斯中院的业务骨干,院党组和我本人都不愿意你们离开,并真诚地挽留、慰留你们,但我们不能强留、阻留。你们既然有了新的人生规划和职业理想,我们只能表示尊重!再者,既然你们的辞职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我们就没有理由法外设障,这也算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干部辞职问题吧!如果我们连符合条件的辞职请求都不批准,那么显然是社会和法治的倒退!
3、第三个词是"希望"。
你们离院后,都会从事新的职业,我想无论你们干什么,也无论是否与法律工作有关,都希望你们作为曾经的法院人,继续做法治国家建设的促进派!如果你们继续从事法律职业,那么与法院人就是职业共同体,让我们为建设法治中国共同奋斗!这既是我们对你们的希望,也是对你们未来职业生涯的祝福!
4、第四个词是"嘱托"。
你们虽然离开鄂尔多斯中院了,但一年法院人一生法院情!你们人生词典中和流淌的血液里,永远不会抹去鄂尔多斯中院的字眼和成份!欢迎你们常回院里看看,也希望你们与鄂尔多斯中院的老同事多联系,分享你们的成功,分担你们的不快!无论你们以怎样的方式保持与鄂尔多斯中院及老同事的联系,我希望而且也相信你们给鄂尔多斯中院带来的都应该是公正司法的正能量,而不是相反!!你们由裁判工作转化为服务工作,也会有考验甚至挫折,希望你们走好新的职业之路!再次祝福你们!!!
网友告知法萌君,江苏离职的“牛人”法官不止这一位。
2015年6月,王松被免去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2017年10月28日,徐州市律师协会发布文章《青创所王松、陈召强等两位律师被江苏师范大学聘为兼职硕士生导师》,文后关于王松的介绍为,江苏青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附上原湖北省丹江口市法院常务副院长,现为律师的徐光明的辞职感言。
生命就要向着梦的方向
就在五年前,毅然放弃了前景广阔的行政空间,选择到了政法部门工作,先后担任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从而身临法律一线,拉开了成为一名法律人的序幕,将十年所学法学理论,与纷繁复杂的社会实践、案件审理充分融合,为正式从事律师职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所谓的地位,无非是表面的虚张;所谓的进步,无非是一纸的虚荣;所谓的稳定,无非是温水的刺杀。即使做一名审委会委员、分管民事、行政业务的副院长,虽然已经尽最大限度、利用最多时间投身审判一线,亲自送达、开庭、撰写判决书,认真研究疑难案件、准备审委会意见,但无可避免的各种会议、各种检查、各种评比、各种协调,还是耗费了我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每当夜深人静,我常常扪心自问,自己到底是行政官还是法官?这种失去自我、年复一年、望穿未来的生活,是自己想要的吗?自己的专业梦呢?自己的律师梦呢?说好的诗和远方呢?
送走父亲,擦干眼泪,我似乎脱胎换骨,大彻大悟,人生,就是一张没有返程的列车,赤条条来,终又赤条条去,地位、权利、金钱,都只是过眼烟云,生命,就是一场经历,生命,就该遵从内心,生命的意义,与他人无关、与虚荣无关,终极意义只是:别让弥留之际的自己,后悔!
就这样,在家人的支持下,今年6月中旬,我正式向市委递交了辞职报告:根据个人的人生规划和职业选择,我决定辞去常务副院长职务并公务员身份,从事自由职业……
10月29日,接到市委组织部通知,同意我辞去所有职务并公务员身份。接到同意辞职通知的那一刻,我忽然如释重负,所有关于梦想的纠结、犹豫,似乎突然间有了了断,身份归零,起点归零,新的职业历程,从此开始。
最后,祝福每个怀揣梦想的离职法官,不断超越自我,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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